藤县一脱贫监测户确诊重疾后被保险拒赔,法援出手成功追赔五万元

“黎主任好!我的帮扶户李阿姨的理赔款已到账啦,我代她谢谢您,真的感激不尽!”2024年8月28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黎连梅收到了一条感谢短信,简短的话语透露着浓浓的感激之情。原来在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罹患重疾的李阿姨终于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50000元,为她解决了生活上的大难题。

“黎主任,这是李阿姨,她是一名脱贫监测户。她生病了,之前有投保一份保险,但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您帮帮她吧!”2024年8月16日,在帮扶干部的引导下,李阿姨来到藤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经过了解,原来李阿姨于2023年6月15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疾病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2023年6月15日为生效日,2024年6月14日为合同满期日。保险费为100元,保险金额为50000元,保单上有特别约定:等待期30天。2023年7月10日、7月31日李阿姨因患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性肾炎等先后两次到桂东人民医院进行住院治疗,2023年8月10日出院时被诊断为子宫内膜恶性肿瘤,并被建议需尽快到上级医院治疗。为了给李阿姨治病,家里已经花完了所有积蓄,无力再支撑她治疗所需的大笔费用,如果筹不到钱款,她就不能继续接受治疗。正当家人都六神无主的时候,李阿姨想起了自己曾购买过一份疾病保险,于是带着自己住院医疗的票据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该保险公司并没有按约定的保险金额向李阿姨足额赔付,而是辩称李阿姨是在购买保险的等待期内生病,不符合理赔的相关规定。得到这样的答复后,李阿姨心中燃起的希望又落空了。

“您先和驻村干部先回家,回去安心养病,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为你维权,放心吧!”黎连梅主任耐心听了李阿姨的陈述,并及时安抚她的情绪。

根据其提供的申请材料,黎主任立即为李阿姨开通了“绿色通道”,随后立即开展了工作。黎主任和同事认真分析了保险合同等案件材料,同时通过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案件有了更全面更系统的研判。当天下午,黎主任找到了李阿姨投保的某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梁某的联系方式,与梁经理进行了深入沟通,她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谈判技巧,耐心细致地阐述李阿姨的困境和合法权益,同时就相关法条向该经理进行释法,请求该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李阿姨的保险费。2024年8月19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梁经理的来电,告知该公司已经同意全额赔付保险费50000元给李阿姨,并承诺在8月底前完成赔付。8月28日,李阿姨终于收到了保险赔付款50000元,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妇女顶起社会半边天。一直以来,在藤县司法局的指导下,藤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藤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妇女提供法律咨询 100多人次,受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2件,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为妇女同胞们撑起了公平正义的守护伞。

温馨提示:如需转载本公众号所发原创推文,敬请原文转载,不得对标题及内容进行截取、删改后刊发。

文字:黎连梅、祝娟梅

图片:藤县法律援助中心

编辑:唐坚光

审核:祝娟梅

来源:藤县司法

编辑:太平微资讯;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