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毒販傳話買家 金門監所管理員判10月定讞、休職1年

金门监狱陈姓管理员替羁押禁见的毒贩徐新晓向两名买家传话,要求「不要承认、不要被警察套话」,还要两人给徐五千元,陈遭起诉,金门高分院依公务员泄漏国防以外之秘密罪判陈十月徒刑定谳。法务部将陈移送惩戒,惩戒法院第一审判休职,期间一年。

徐新晓去年三月兜售海洛因,金门地院依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等罪判徐十二年徒刑确定。

徐在侦查期间遭押,去年四月徐拜托陈姓监所管理员向两名买家索取财物并传递讯息,陈于四月九日在金门医院对面向曹姓女子说「徐新晓出事了」要曹女寄五千元与眼镜给徐,还说「我的工作不能帮人家传话,但是他一直拜托我,让我很为难,被查到我会有事情」。

同月十三日,陈又到曹女工作的自助餐店,对曹女说「他都没有承认,但是有拍到妳的车子,警察一定会找妳,妳千万不要承认,不要被警察套话」。这时另名柯姓买家也到场,陈也一并叮咛。

陈在金门地院审理时才承认犯行,一审判十月徒刑。金门高分院上月廿五日驳回陈与检方上诉定谳。

法务部指陈行为违失,惩戒法院审理后认为陈身为监所管理员,却没谨守规范,还泄漏侦查中的案件内容,增查缉难度,影响公务员诚信形象,损害公务员名誉及政府信誉,有惩处必要,判休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