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兵睡过头 错过卫哨吃官司

彰化县廖男担任上兵时,因手机没电闹铃没响而睡过头,错过卫哨勤务。台中地院依《陆海空军刑法》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向国库支付1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彰化县廖男2022年底在陆军航空第602旅警卫连龙翔营区担任上兵,某日应于凌晨4时至6时上哨,但因手机没电,所设定闹铃没响而睡过头,错过卫哨勤务。台中地院依《陆海空军刑法》过失不到勤务所在地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向国库支付1万元,可上诉。

23岁廖男2022年间在陆军航空第602旅警卫连龙翔营区担任上兵,经核定应在12月20日凌晨4时至6时担任机坪中场卫哨勤务。

虽廖在手机设定值班当天凌晨3时30分闹铃响,但因手机没电导致闹铃没响而睡过头。无独有偶,带班的徐姓上士也睡过头,没到廖的寝室带人上哨,廖错过卫哨勤务。

苦等不到接班人的彭姓士兵只好撑到清晨6时,接班站哨人员到场交接。案经值星班长往上通报,宪兵指挥部台中宪兵队移送侦办,廖在去年4月20日退伍。

廖在宪讯及侦讯时均坦承犯行,经彭姓士兵证述相符,并有卫兵轮职纪录表、航空602旅调查洽谈记要等佐证,台中地检署检察官认定,廖违反《陆海空军刑法》,并声请简易判决。

台中地院简易庭法官认为,廖为现役军人,因闹钟未响而疏失未到勤务所在地值勤,触犯刑责,考量犯罪所生危害等情状,并审酌廖犯后坦承犯行,应知警惕而无再犯之虞,刑责以暂不执行为适当,依《陆海军刑法》过失不到勤务所在地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向国库支付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