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链女」沦性奴生8子震撼社会 陆官民出手救助困难妇女
大陆检察部门结合妇联司法帮扶遭拐卖等「5+2」类困难妇女。图为去年二月获救时的江苏丰县声八子「铁链女」。(澎湃新闻)
今年春节期间四川绵阳公安「胡祥雨工作室」协助5名求助者找到失踪被拐亲人下落。累计2019年以来已解救或找回沦为性奴隶、生育工具在内370人,涉拐犯嫌65人送办。再次引发社会对拐卖案件重视。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消息,已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2023年继续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目标「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重点锁定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
据悉,去年2月河北丰县「铁链女」沦性奴生八子事件,引发社会震撼,同年3月,大陆最高检、大陆全国妇联即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提供了坚实法律依据和更高要求。
大陆界面新闻报导,对于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5+2」类困难妇女,是指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性侵害、拐卖等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妇女;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承担养育未成年子女、赡养老人义务的妇女;身患重病或者残疾的妇女;赡养义务人没有赡养能力或者事实无人赡养的老年妇女等五类困难妇女。
以及因就业性别歧视、职场性骚扰等民事侵权案件导致生活困难、透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和因遭受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生活确有困难,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妇女。
通知要求,要加强救助线索梳理移送工作。检察机关要注意通过网上信访资讯系统、12309检察服务热线来电、12309中国检察网网路信访等管道,排查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妇女;要在办理案件和开展专项工作中,主动了解妇女因遭受不法侵害导致损失情况及生活困难情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告知申请救助途径,协助申请司法救助;要围绕重点案件,以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作为数据来源,探索以数位赋能筛选救助线索。
妇联组织要梳理2022年以来接到的群众信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来电和开展基层走访关爱服务、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助学帮困等慈善专案情况,从中发现救助线索,及时移送同级检察机关。
《通知》强调,要建立救助协作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建立救助协作机制的地方,检察机关要积极主动联系妇联组织,尽快建立工作平台,切实加强协作会商,及时共用专项活动和救助案件资讯,形成推进合力。已经建立救助协作机制的地方,要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多元帮扶协调机制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完善配套措施,畅通工作管道,确保救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