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取缔酒驾 9天67人发监

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防制酒驾出奇招,让指挥交通的员警背上写有「开车不喝酒」等宣导字样的LED背包,吸引民众注意。(警方提供)

为遏止酒驾歪风,警政与司法机关多管齐下,警政署执行3波扩大取缔酒驾,另针对累犯,法务部拟定一律「从速从重」追诉,若法院量刑过轻,公诉检察官将提上诉;若有滞欠罚锾将查封、扣押财产。过去2周,共追回3500多万元罚锾,9天共67名酒驾犯,不准易科罚金,直接发监执行。

法务部部长蔡清祥上周召集检察长会议,裁示从4方向具体防制酒驾,包括:重惩酒驾犯行、依法严审假释、强力执行裁罚、帮助戒除酒瘾。法务部表示,如经法院判决有罪确定者,纵使得易科罚金,执行检察官将从严审核,考量对公安危害重大,将以「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为由,不准易科罚金。统计6至14日共9天,酒驾累犯计67人发监执行。

此外,法务部规画各项具体有效戒除酒瘾方式,若未完成戒除酒瘾处遇、成效不佳或在监行状不良等缺乏悛悔实据者,依法严审而不予假释,已假释出狱再犯,基于特别预防考量,将依法撤销假释,再度发监。

另对酒驾遭裁罚部分,行政执行署启动「强力执行滞欠酒驾罚锾专案」,绝不容违规行为人拖欠,执行官迅速查封、扣押财产,若有必要,将向法院声请拘提管收,近2周执行2095件,收回3500万余元。让酒驾者付出代价,没有侥幸。

警政署则从元旦起3次全国取缔酒驾专案,15日全日共取缔酒驾258件,较去年元月的日平均192件增加66件,显见仍抓不胜抓。高雄市警方防制酒驾则出奇招,要员警背上有「开车不喝酒」LED字样的背包,在街头指挥交通、深入邻里宣导。

立法院司法委员会将在19日排审与酒驾罚责相关的刑法第185条之3条文修正草案,立委提案提高刑责,甚至主张酒驾致人于死可判死刑,但司法院与法务部都提异议,认有违罪刑相当与比例原则。司法委员会召委叶毓兰认为,要判死修法不易,但应落实戒瘾治疗机制,才能根本解决酒驾问题。

自《刑法》185条之3「不能安全驾驶」在1999年增订后,每逢重大酒驾致死案必再掀论战,至今已历5次修正;上次修正是2019年5月,将5年内再犯者提高至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