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犯提供情报不愿出面 侦查佐伪造笔录被抓包下场曝

中和警分局陈姓侦查佐去年2、3月间,自行以他人名义,伪造调查笔录。新北地检署近日侦结,依伪造文书罪嫌,给予陈男缓起诉处分。(蔡雯如摄)

新北市中和警分局陈姓侦查佐去年2、3月间,接获王姓女子(绰号:海薇)检举,但海薇因另案遭通缉,不愿到警局做笔录,陈男为了成功声请搜索票,便自行以另名王姓民众名义,将海薇提供的情资,伪造成王姓民众亲身见闻,撰写成调查笔录,并携带公文到王姓民众的住处,让对方签名,事后被抓包移送法办。新北地检署近日侦结,依伪造文书罪嫌,给予陈男缓起诉处分。

海薇去年向陈男检举他人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毒品危害防制法,并将侧录影像档案传给陈男,不过因为海薇另遭通缉,不愿到警局做笔录,陈男为了顺利利用该情报声请搜索票,同年3月间,利用因为办案结识的王姓民众名义,自行制作调查笔录,将海薇提供的情资,改为王姓民众的亲身见闻。

陈男同年4月还将笔录带至王姓民众的住家,让她签名盖章,借此将笔录作为声搜书的附件证据,事后陈男被抓包,遭新北市警察局移送侦办。陈男侦讯时坦承不讳。检方认为,陈男涉贩行使登载不实公文罪,但审酌其自白犯罪、事后深表悔悟,犯后态度良好,因一时失虑便宜行事才导致,因此给予1年缓起诉处分,且须立悔过书,向国库支付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