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协议保障台商安全 24小时通报机制仅列共识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与各部会官员为即将签署的投保协议做说明。(图/记者陈佳雯摄)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陆委会主委赖幸媛3日针对第八次江陈会将签署的「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进行说明。针对备受关注的台商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问题,赖幸媛表示,台湾要求的「24小时通知家属」不会写入协议文本,而是列在「共识文件」内。这结果表示我方所要求的24小时内通报机制,确定未争取到「无例外原则」。

赖幸媛表示,协议内容大致可分为七大部分,包含扩大投资人定义,过去保障范围只限定直接投资的台商,未来将把第三地转投资大陆的台商也纳入保障范围。此外在协议当中也将人身安全纳入其中,这是目前国际尚未出现过的情形。未来台商、台商亲友同事,只在大陆地区人身安全保障受到影响,大陆将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一旦涉及国家安全部份,则会回到两岸共投打击犯罪机制内处理,也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通报我方的相关机关

不过,如果台商触犯的是大陆刑事诉讼法规范的「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案件,则确定无法适用24小时内通知家属的规定,而会改由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即时通报」处理。大陆的公安部通报台湾的刑事局或法务部之后,我方的主管机关可以做应该要做的处理,譬如说通知家属。

赖幸媛表示,除争取到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设立专款外,保障范围也扩及台商、所属员工以及眷属,大陆同意在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时,会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同时也会即时通报给我方主管机关。投保协议也将建置联系机制,未来业务主管部门,将建立联系平台以及相关协处机制,确保协议未来能有效落实,同时强化对双方投资人的相关服务

赖幸媛表示,协议的签署只是保障台商相关权益工作的第一步,未来能否落实才是重点,但政府会继续以「以台湾为主、对人民有利」的原则来推动协议,签署后也会依照相关程序,接受国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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