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小姨子裙底风光 云端相簿露馅 色姐夫妻离子散

彰化县谢姓男子偷拍小姨子裙底风光,一审判处拘役30天,检方认量刑过轻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予以驳回,不得再上诉。(Shutterstock/王煌忠台中传真)

彰化县谢姓男子,利用手机偷拍小姨子3张裙底风光照片,未注意同步上传google云端相簿,遭妻子发现告知妹妹,愤而报警处理,最后换来妻离子散,还被依妨害秘密起诉,不过彰化地院审理,却轻判谢男拘役30天,检方以被害人身心遭受重大打击,谢男判刑过轻提起上诉,台中高分院核原审量刑「堪称妥适」,驳回检方上诉,不得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谢姓男子与被害人A女的胞姐为夫妻关系,谢男竟基于妨害秘密犯意,在A女彰化县田尾乡住处房间内,未经其同意,以手机由下往上拍摄A女裙底臀部照片3张,照片自动上传谢男GOOGLE云端相簿,谢妻在两人共同使用电脑内,惊见妹妹遭丈夫偷拍的私密照,随即与妹妹报警处理。

谢男东窗事发后坦承犯行,仍无法取得妻子与小姨子原谅,闹到夫妻离异,2名年幼子女与妻子同住,换得妻离子散下场,彰化地检署侦结提起公诉,法官复衡谢男自述商工毕业,没有其他专门技术或证照,在工厂工作,每月收入3万元,复参酌被害人意见等一切情状,判处谢男拘役30天,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检方针对判决过轻提起上诉,指谢男至今尚未取得被害A女原谅,还造成A女因遭姐夫偷拍,导致身心遭受重大打击,常于半夜惊醒,就医后诊断患有忧郁情绪及焦虑适应疾患及及失眠症,认原审量刑过轻,违反比例原则,请求撤销原判决。

台中高分院合议庭认为,谢男于检察官上诉后,仍未与告诉人和解或取得其原谅,与原审量刑时态度相同,纵经再予斟酌谢男犯后态度,认无再加重刑期必要,原审量刑堪称妥适,应予维持,判决驳回检方上诉,不得再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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