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中国机电商会回应

6月18日,中国机电商会发布关于土耳其对中国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额外进口关税的立场文件。内容如下:

6月8日,土耳其公告发布第8639号总统令,规定对原产地为中国、海关编码为8703项下的燃油及混合动力乘用车征收40%额外进口关税,并自发布日起30日后实施。

中国机电商会对此感到震惊和不解,这是土方继2023年3月对中国电动乘用车加征40%附加税,2023年11月对中国电动汽车实施进口“许可证”等限制措施后,对中国汽车施加的又一项未经征询公众意见、违反WTO规则、歧视性的贸易限制措施。由此,中国对土出口全部乘用车均在加税范围内。

土方此项措施将对中国出口企业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双边经贸关系及中国企业开展对土贸易与投资的信心。中国机电商会代表中国汽车行业,坚决反对并表达以下严正立场:

一、土方应立即取消该措施。

二、确保中国企业对在其措施公告发布日之前订舱出运、措施生效日之后到港的车辆豁免该项额外进口关税。

三、中国机电商会将就该措施对中国企业在土营销服务网点布设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如果正常业务由于土方此项措施而无法正常进行,土方应就中国企业的名誉与投入损失做出合理的补偿。

四、中国机电商会注意到土方正在与部分中国企业讨论赴土投资项目,我们认为,贸易与投资环境密切相关,为促进投资打压贸易并不可取,也不会奏效。自去年以来,土针对中国汽车贸易政策不可预测、缺乏透明度、无视WTO规则,已严重影响企业投资决策。

五、据悉,目前仍有受去年11月实施电动乘用车进口许可证影响的部分中国电动汽车滞留在土海关无法清关,希望土方尽快予以妥善解决。

中国机电商会坚定支持中国企业维护正当权益的要求,敦促土方理性审视市场需求变化,全面评估其政策影响,为营造公平、可预期的经贸环境做出切实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