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厕所惊见6脚兽 门开了…员工脸色大变即刻报警处理
屏东一名男子将2名国小男童带到图书馆厕所内猥亵,被图书馆助理员发现。(示意图/Shutterstock)
屏东一名刘姓男子去年以手机诱拐2名年仅11岁的男童,在图书馆的厕所内徒手抚摸男童的下体,被图书馆助理员发现,遭警方移送法办。案经上诉,高雄高分院撤销原判决,依对于未满14岁男子猥亵罪,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没收扣案手机,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刘姓男子2021年3月27日上午前往屏东县一处图书馆,巧遇熟识的兄弟档在馆内玩电脑,便拿出手机让2童把玩,要求2童跟他到无人的书架后方,刘男则趁男童玩手机时触摸下体。
后来因为人潮变多,刘男便引诱2童一同进入男厕,将厕所门关闭,接连在未违反男童意愿的情况下,连续徒手触摸2童的下体,直到图书馆助理员察觉有异状,前往厕所敲门时,撞见3人开门离去,便随即报警处置。
对此,刘男坦承曾与2童一起到图书馆书架后方及厕所,也知情2童仅为国小学生,但否认涉及猥亵案件,称在书架后方时,是2童抓他的手触摸性器,在厕所时,也没有伸手抓2童的下体。
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时,弟弟证称,「刘男有摸我的小鸡鸡,我也有看到他摸我哥哥的小鸡鸡,他先摸哥哥再摸我」,此外,刘男自承当时2童在图书馆紧跟不舍,要求要玩手机,因2童身体靠过来,他实在受不了,才被迫各摸2童生殖器1下等语。
法官认定2童证称遭刘男摸下体的证词属实,再加上监视器画面等证据,撤销原判决,依对于未满14岁男子犯猥亵共2罪,各处有期徒刑10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4月,没收扣案手机。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