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袭妻子房间 竟在窗帘后找到「内裤男」 他瞎掰:在庆生
一名男子前往妻子的租屋处拜访,却撞见妻子穿着睡衣,甚至还有名陌生男子只穿内裤躲在窗帘后方。(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南一名男子至妻子的租屋处拜访,竟发现妻子仅穿内衣应门,稚女则呆坐床上,甚至最后在窗帘后方看见仅穿内裤的高姓男子,让他气得一状告上法院。台南地院审理时,高男辩称当时女方在替他庆生,但法官不采信,判高男要赔男子1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男子主张与妻子于2016年间结婚,今年2月间他前往妻子位于台南的租屋处拜访,发现妻子穿着内衣应门,神情慌张,而两人共同生育的稚女坐在床上,他翻找房内后,竟撞见高姓男子穿着内裤躲在窗帘后。
男子控诉,高男明知他妻子已婚,纵使两人并无发生性行为,但孤男寡女于深夜共处一室,显然已经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际,侵害他身为配偶的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故依法向高男请求10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高男表示,他的确出现在女方的租屋处套房,但他们之间为纯友谊,当天女方为了替他庆生,考量疫情严重,才邀请他至家中作客,后来因为外面天气飘雨,女方才让他进客厅休息,后来其丈夫突然拜访,女方怕尴尬才请他躲在窗帘后。
台南地院法官勘验证据,认为女方已经结婚,却仍于深夜穿着睡衣与非配偶之人于卧室独处,显然已经超过纯友谊界线,故不采信高男的朋友之说,认定男方主张为真,求偿合理,酌情后判高男应赔偿男子1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