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多次公开露面的“老虎”李吉平,被捕了

撰文丨余晖

据最高检8月26日消息,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吉平作出逮捕决定。

李吉平被捕 资料图

李吉平1955年出生,今年69岁,曾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多年,1994年转往国家开发银行工作,曾任国家开发银行人事局局长,2008年出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6年1月,李吉平卸任。

卸任之后,他仍多次出席公开活动。在2023年12月的一次活动上,李吉平还以“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开发性金融大讲堂组委会主席”的身份,进行了视频连线致辞。

2023年4月至6月,国家开发银行作为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对象,接受了巡视“回头看”。巡视过程中及结束后,原副行长周清玉、王用生相继被查。

2024年3月13日,已卸任8年的李吉平被查。

8月1日,李吉平被开除党籍。

通报提到,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延伸阅读

3名大搞钱色交易的官员同日被开除党籍 有人已退休8年

近日,中纪委打“虎”不停歇,继7月31日四“虎”被开除党籍后,8月1日又有三“虎”被处分。

8月1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时发布对3名中管干部党纪政务处分消息:已退休多年的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胡强、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任上被查的南方电网原纪检监察组组长龙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图为中纪委官网截图

8月1日处分的三“虎”均是今年2月至3月相继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胡强曾执掌江西省财政厅多年,任职江西副省长4年之久;李吉平长期任职国开行,担任国开行副行长长达8年;纪检“内鬼”龙飞先后任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长江三峡集团、南方电网,担任多年纪检领导。三人任职履历不同,查实的问题却有两点相通,一是贪财,均被查出利用职权收受巨额财物;二是好色,均存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的问题。三人均被查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他们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等待他们的将是司法的审判。

从左至右依次为胡强、李吉平、龙飞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就在7月31日,西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王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退休多年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苏增添、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戴道晋、中石油原董事长王宜林被开除党籍。

国开行原副行长李吉平:

已退休8年,被批“污染政治生态”

69岁的李吉平,从国开行副行长任上已退休8年,今年3月13日被查,是两会闭幕后中纪委打下的首“虎”。

李吉平出生于1955年,辽宁大连人,高级经济师。他长期在金融行业任职,早年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1994年3月,他调任国家开发银行,先后担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长,2008年9月至2016年1月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李吉平在退休之后,目睹了国开行多名同僚落马,包括2016年6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姚中民被查;2019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胡怀邦被查;2021年9月,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何兴祥被查;2023年5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被查,2023年7月,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被查。

而今,李吉平也随之落马。

中纪委通报称,经查,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央企纪检“内鬼”龙飞:

执纪违纪、执法犯法

央企纪检“内鬼”龙飞,今年2月5日在任上被查。

龙飞出生于1969年8月,高级工程师,长期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工作,曾任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2014年,龙飞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20年6月任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直至落马。

官网简介显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由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去年营收超8000亿元。

作为曾负责两家央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纪检干部,中纪委通报:经查,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近年来,中纪委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查处了一批“内鬼”。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了2024年上半年查处“内鬼”的情况,据通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1569人,处分2003人,移送司法机关268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95人、县处级干部560人。

江西省原副省长胡强:

曾卷入“周公子炫富风波”

62岁的胡强,今年2月21日被查,是农历龙年“首虎”。胡强曾执掌江西省财政厅多年,任职江西副省长4年之久。据媒体报道,他还曾卷入网上“周公子炫富”事件,被传曾给“周公子”点烟。

龙年被查“首虎”胡强被通报开除党籍(资料图)

中纪委通报,胡强被查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胡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胡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