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看护遇色雇主性骚还拿拐杖殴打 仲介竟不理
台中88岁老翁多次性骚外籍女护工,遭台中地院依4个强制猥亵罪判他10月,缓刑2年。(资料照片)
台中市1名88岁老翁多次在照顾他的外籍女看护工休息时强压她身上、摸胸、亲吻,还有1次拿拐杖殴打女看护工,女看护不堪长期性骚扰和暴力,向仲介公司求助未果,转向劳工局求助,才曝光;法院以老翁年满80岁减刑,已和女子和解赔偿,依4个强制猥亵罪判他10月,缓刑2年,可上诉。
检警调查,老翁因年事已高,家人透过人力仲介公司雇用外籍女看护工照顾他,但老翁去年(2023)3月26日开始至4月8日间至少4次利用女看护工休息时间,强行用身体压在她身上、且亲吻脸部、脖子等部位,还拉她的手去碰触其生殖器。
其中1次,女看护工挣扎推开老翁躲进厕所,未料老翁跟在后头敲门,假装要上厕所,女看护开门步出厕所未料老翁又对她袭胸;另有1回女看护工躺在床上玩手机,老翁又起色心,扑过去压她身上,作势亲吻,女看护工持手机录影,同时大声呼救挣扎,老翁才放手。
去年6月间老翁又利用女看护工在厨房煮饭时,拿拐杖殴打她,造成她左手指受伤,女看护工不堪长期被老翁性骚扰和暴力,向仲介公司反映未果,只好自行求助劳工局由社工陪同到市警局妇幼队报案,事件才曝光。
检方侦讯时,老翁否认犯行,还说忘记有这些事情了,「我又不是没有老婆,干嘛亲她。」女看护工则具体指证也提出录影画面,加上有亲友作证曾听她说过被雇主骚扰,检方依强制猥亵、伤害等罪起诉老翁。
台中地院审酌,老翁为逞一时色欲不尊重女子性自主,造成她身心受创,考量老翁最终坦承,已经和女子调解赔偿,女看护工也撤告。且因老翁年满80岁,法官依刑法第18条减刑,并审酌他有失智症等一切情状,依4个强制猥亵罪各判他6月,应执行10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应向公库支付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