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移工买机车 规范应明确

坊间流传的雇主同意书竟然有雇主须连带法律责任字眼(错误版),衍生雇主难题,且与交通部公路总局规范的雇主仅有管理责任大相迳庭。图/郭文正

国内近来呈现外籍移工直接考国内驾照然后买燃油机车的案例日渐增多,只是现行规定买机车必须检附雇主同意书及相关证件才能去监理单位挂牌上路,而流传在坊间的雇主同意书竟然有雇主须连带法律责任字眼,让雇主相当为难,与交通部公路总局规范的雇主仅有管理责任大相迳庭,国内产业界希望能明确厘清相关责任问题并由主管机关统一规范雇主同意书版本因应。

国内外籍移工人数截至110年底仍有近70万人之多,过去因驾照问题皆以免驾照的电动辅助自行车代步为主,后续再升级至微型电动二轮车(昔称电动自行车),但随着微型电动二轮车即将于11月底挂牌证上路,并严格执行时速25公里规范与取缔,使得部分外劳干脆采取直接考国内机车驾照以购买机车方式骑乘上路。

目前外籍移工要在国内考驾照只要依一定流程应考通过即可,但是要购买机车则需要雇主同意书,这同意书目前因未有公版规格,坊间几乎都由机车行或仲介提供,而且内容都是雇主需要担负相关法律责任,硬是要扯上雇主连带责任,或许是车行或仲介直觉必须找雇主担保才能避免移工所衍生的缺失问题,只不过这样的陷阱将会让雇主干脆通通拒绝不签同意书,以避免不必要的问题衍生。

但如此也将影响移工行动上的限制,对于缺工逐渐扩大的产业界而言是否会有影响在台工作意愿等问题出现,就端赖产业界后续观察,其实雇主是仅有被告之移工将买车,但是雇主需转达移工遵守国内交通规则的责任而已,只要政府明确宣导且提供公版同意书,产业界雇主也希望尽量提供移工更好的食衣住行方面的便利性与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