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力推不在籍投票 保障身障者參政權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今举行记者会,力推不在籍投票,以保障身障者参政权。 图/王鸿薇办公室提供

国民党立委王鸿薇与人民民主党召集人赖宗育与周志文今举行记者会,提到国民党不分区立委提名人吴亮仪于台大校园街访,发现不在籍投票法案获学生不少好评,也认同对投票率有正面影响,虽有部分对执行面有疑虑,整体而言赞成。王鸿薇说,代表我国对于人民参政权的保障已经深入人心,也告诉民进党,恶意抹红只会造成反效果,应该认真面对人民诉求,保障百万同胞权益。

周志文说,他们是重度脑性麻痹障碍者与重度肌肉萎缩障碍者,过去曾亲身参选立委,见证台湾选举制度与行政部门严重侵害障碍者参选、参政权利,民进党提出的3个「身权法」草案版本,以及在第10届修法未果的行政院「身权法」草案,完全没有提及障碍者参选权的保障,也没有不在籍投票等有利于障碍者参政的条文,台湾障碍者运动要在政治层次突围,仍然障碍重重。

王鸿薇直言,选举不但是公民参政权的一部分,也是人权的核心内涵。不在籍投票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此一权利的落实。根据统计,我国有将近200万人,无法行使相关公民参政权,这也是要为什么在这个会期率先提出「不在籍投票」立法提案,要为全国百万同胞请命。

吴亮仪表示,不在籍投票是为了保障人民的投票权,各国提供移转投票、通讯投票、电子投票、投票卡投票等各种方式,让民众进行不在籍投票,全世界有100多个国家都行之有年,这并不是新的议题,很多同学清楚内容,政府应该多听不同意见声音,不要因为成见,而继续影响数百万国人参政权,相当令人遗憾。

赖宗育也说,因为自己脑性麻痹患者,过去自己参选的政见发表也无法获得合理时间,政府每四年一次提交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国家报告,进行国际审查。2022年的审查结果,明确指出台湾对障碍者参与政策法律制定的机制不充分、公部门投票制度对障碍者不利,显见「合理调整」精神并未进入政治层面,政府提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列入「保障少数族群、处境不利群体之参政权,减少其参与公共事务之障碍」,目前结果实在不敢期待。

王鸿薇说,目前「不在籍投票」并没有国民党公版,是不同委员个别提出,民众党预计也会提出相关法案,不论范围、投票方式,都应该先送进委员会,并充分让各界讨论。但民进党光是提案就紧张,铺天盖地发动恶意攻击,连保障参政权是违宪这种逻辑都说得出口,简直不可理喻,涉及宪法保障公民权的议题,绝不容许这种低劣的政治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