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交国中女当天约见面 小学厕所上演「四脚兽」!冲动男惨了
与国中女网友在小学厕所内发生性行为,刘男挨告判处有期徒刑1年。(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刘姓男子在2022年某日上午,透过网路认识女国中生小萱(化名),相约当晚7时许见面,2人前往一所国小并在校园内散步,刘男却为满足性欲,到校园厕所内,亲吻小萱并摸胸及腰部,再以手指插入指侵,最后甚至将生殖器插入予以性侵得逞。事后,小萱父母察觉有异,追问后得知实情,愤而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坦承,当晚见面后在国小校园内散步,并在校内厕所发生性行为。但他辩称,不记得小萱曾经告知年龄,仅知小萱就读国中,案发当时天色很暗而且没有路灯,根本没注意小萱的穿着,也不知道她几岁。
小萱则向法官表示,她当时只有12岁、就读国一,在Instagram有身穿有学号的校服及运动服照片,但不知道阿国有无看过该贴文,阿国也未曾在该贴文下留言或按爱心等。
法官审酌,阿国已预见小萱可能是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对于性行为之智识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竟未克制己身情欲冲动,予以发生猥亵、性交行为,但念及阿国坦承犯行,犯案时年仅20岁,正值年轻气盛、血气方刚、经验未丰之年纪,思虑尚未能周全。
法官认,阿国已与小萱及其母亲达成已10万元调解,并依调解内容给付完毕,且额外多汇款2万元作为补偿,考量其犯罪动机、所生危害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国依犯对于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接受法治教育3场次。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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