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令佐:政府促企业投保环污险 得靠「三七步」

全世界都正在发展环境污染责任险,中国虽然推广多年却未真正掌握其精髓,我国更是裹足不前,东森保代副总王令佐表示,若要政府要认真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可采3大措施,而国人企业等更得先正视7大事项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去年初大陆将原有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升格试点强制险种,尤其纳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必须强制购买,中国虽然推广多年却未真正掌握其精髓,我国更是裹足不前,东森保代副总王令佐表示,若要政府要认真推广环境污染责任险,可采3大措施,而国人企业等得先正视7大事项。

中国虽然推广多年环境污染责任险,却未真正掌握其精髓,王令佐认为,一切都是因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特殊性,颠覆大家对一般产物保险的认知,其主要是因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核心,在于承保渐进式污染风险,愈晚投保,愈无法达成供需平衡

王令佐更指出,渐进式风险在投保前的核保,与事故后的理赔鉴定,都涉及到复杂技术与高成本,同时,如果法令上无法有效厘定污染责任的归属或分配,就难以创造保险上需求。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动,需同时建置完整的配套措施」,王令佐强调,承保容量主要集中在欧美保人,需足够保费量,才能引起其关注,但也由于其高风险,一般国内保险公司也兴趣缺缺。因此除非强制,否则企业不愿意让保险机构进行完整之环境风险评估

从中国近年来不断的推动历程显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对一个国家在环保议题上之急迫、重要与复杂性,而国际先进国家都是历经20至30年方可构筑完善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与可观之保费经济规模。王令佐建议环保部门,对应当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企业,可采取三大措施,体现该险种的强制性

首先,王令佐认为,政府可将企业是否投保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清洁生产审核,以及上市环保核查等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

其次是暂停受理企业的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的申请。最后手段则是将该企业未按规定投保的信息,及时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其客户评级信贷准入退出和管理提供重要依据。王令佐强调,如果现在不正视它,寻找解决方案,而随着时间流逝,其困难性将逐年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