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刊登「俏皮小仙女穿丝袜」 他帮女友PO按摩文下场惨
有男子在网路论坛帮女友刊登女子清凉照与露骨文字,遭员警佯装客人识破逮获。(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北市有男子在网路论坛帮女友刊登穿着清凉裸露照片,还用文下写下「你的专属跪姐」、「幸感俏皮小仙女会穿丝袜」,并声称于某国中附近,遭到员警佯装乘客人当场抓包;新北地院法官审理后,依图利媒介猥亵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据判决书记载,一名男子于111年9月间,透过网路论坛刊登女子穿着清凉裸露照片,并于文字叙述写下「你的专属跪姐」、「让我填满你的空虚」、「幸感俏皮小仙女会穿丝袜」、「我的秘密基地:XX国民中学附近」等暗示性交易广告讯息,招揽不特定男客。
112年2月间,员警于执行网路巡逻任务时,在网站上发现该广告,便佯装客人加入LINE ID,并前往约定性交易服务地点租屋处,当场查获男子与提供性交易女子。
男子到案后坦承有用其名义承租套房,并于网路论坛刊登广告,但是矢口否认有任何图利媒介猥亵犯行,并辩称,女子当时是他的女友,两人同居在租屋处,但不知道女友在做什么,而广告的内容也不知情;然而,女子则辩称,她是从事正常的按摩,没有从事性交易,论坛上的广告与她无关。
然而,承办该案的员警表示,当时透过网路论坛加入业者提供的LINE ID后,对方透露性交易的内容「残废澡、足交、价钱、时间」等,并佯装乘客人依约前往指定的租屋处,当女子开门后,和他谈及可加特殊服务,以及过滤身分。
新北地院审理时,由于该广告内容除有穿着清凉裸露的女子照片外,且文字内容叙述透过对于女子穿着的想像,有暗示性交易之意,与一般按摩广告强调技法、疗效有别,另外,若要在网路论坛刊登网告,均由使用者自行填写内容后发布文章即可,显然与男子说法不符;法官依图利媒介猥亵罪,判处男子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