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堵中国再出招 美考虑结盟南美国家升级抵制陆远洋渔船过度捕捞

大陆渔船在东沙环礁违法越界捕鱼遭海巡署人员锁定并依法送办。(海巡署提供/李文正台北传真)

据《美国之音》VOA引述美国新闻网站Axios报导,美国打算结盟南美国家,筹组一个多边联盟,以共同对抗中国庞大的远洋渔船在其沿海、全球海域过度捕捞所造成的生态浩劫,以及不公平商业竞争和强迫劳动问题

观察人士表示,这个以美国为首的联盟未来若顺利组成,将是继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和秘鲁在内的南美四国于去年11月结盟后,另一个抵制中国远洋渔业从事「非法、未通报和不受管制(IUU)」捕捞行径升级行动。

Axios引述一个不具名的政府高层指出,美国政府跨部门的数个单位,包括国务院、海岸警卫队海军情报办公室及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正在审视此一(联盟)提案,鉴于(拜登)总统已列出优先施政项目,其中包括与盟友和伙伴深化合作,以共同对抗我们(美国)在经济和国安上所面对的挑战。」

报导称,美国政府认为,此一联盟「应会受到南美国家的欢迎,以联手向中国施压的方式,来严格执行捕捞标准」。不过,美国政府也担心,其「片面的施压可能引发中国反弹,并向美国采取对等的反制裁」,一如中国通过新法以报复美国对数家中国科技公司所祭出的制裁。

对此,VOA向白宫发言人莎琪(Jen Psaki)求证。莎琪虽然没有直接点名中国,但她说:「这是一个我们密切注意的挑战和问题,亦即,在全世界部份海域过度捕捞的问题。我们的国安团队当然会密切关注和追踪此一问题。」

美国德克萨斯农工大学(Texas A&M University)人文系助理教授布雷克.厄尔(Blake Earle)在接受VOA采访时表示,他认为,从「政治结盟」的角度来看,此一联盟的倡议应该「相当可行」,因为美国一向在国际渔业相关规范组织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南美国家的参与意愿也应该很高,特别像是厄瓜多尔等国早就对中国渔船掠夺其沿海渔业资源之行径怨声载道,希望有所抵制。

不过,他也警告,从务实的角度来看,要在广大的海域有效监控、规范数千艘渔船的作业,是个「极度困难」的工作。因此,他说,此一倡议可能很难执行。特别是中国面对国际社会与日俱增的谴责和指控,其远洋渔船的规模还是持续扩大,可见合作的意愿并不高。

厄尔教授说,「若中国政府对此类倡议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也不积极打击非法捕捞,那就代表,各国只能对具有商业价值的渔场加强巡逻工作。不过,浩瀚海域的范围之广难以想像。因此,此倡议联盟中的美国和其他国家就必须投入很多的海军和海岸警卫队船队,以便有能力在这些海域加强巡逻,找出非法捕捞的船只,并将他们绳之以法。」

相较于美国的远洋船队只有不到300艘船,国际组织估算,中国的远洋船队为全球最大,应有高达17000艘船,在全世界各海域「一网打尽」,进行掠夺式的捕捞,而且侵入许多国家200浬内专属经济区的非法捕捞行径,时有耳闻。

另外,中国船只据传也时常卸下辨识的旗帜来作业,以躲避监控,引发中国与南北韩、菲律宾和南中国海周边国家、非洲以及南美洲等多个国家间的紧张关系。2017年,20多位中国船员就被厄瓜多尔抓到于太平洋上的加拉帕戈斯(Galapagos)群岛外,非法捕捞保育类的鲨鱼达数千条。这些中国籍船员和船东在厄瓜多尔分别被判处1到4年不等的刑期和近500万美元的高额罚款。

中国远洋渔业协会会长黄宝善在接受VOA采访时则表示,中国远洋渔船的规模不可能上万艘。他说,目前核准作业的只有178家企业的2701艘船,每一艘船都受到严格的船位监控,而且,没有一艘船是采取对鱼类生态破坏较大的底拖网或双拖网的作业模式

不过,黄宝善坦承,中国的确存在「三无渔船」的问题,这也是中国政府极力打击的对象。但他说,正因为其未登记在案,所以,也很难掌握其在海上的行踪,确有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三无船舶」是指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无船籍港的船舶。他说,「我们承认有三无渔船的存在,但是,我们正在做努力、消灭这些三无渔船。」

位于南台湾高雄市的台湾鲔鱼公会总干事李冠廷在接受VOA采访时表示,台湾远洋渔船船员在公海观察到实际情况,跟中国官方和渔业协会所宣称的合法捕捞情况有所出入。

他说,中国有太多非法船舶,也就是所谓的三无渔船,在公海作业,而且很多都属于老旧的木头船、铁壳船,甚至是早期的双拖网作业的渔船,这类渔船之滥捕模式虽有助于渔获量,但对海洋资源或鱼类产卵场的伤害太大,已经是各国积极要淘汰的船只种类。

他说,一般而言,中国船只很早就停在渔场的周边,等待鱼季的开始。例如,在日本周边,他们时常前往大陆棚、甚至入侵200浬的专属经济区或去抓底栖的鱼种,让日本政府很头痛,而且中国的船队太庞大,据传也往往伴随海上民兵护航,「赶都赶不走」。

此外,李冠廷说,据台湾船员转述,这些中国船队很多都透过小船,进行「海上转运(transshipment) 」,将船上的渔获分批就近转卖到其他港口,所以,中国船队根本不需要进港卸货,也可以规避劳动等各项稽查或者渔获量配额等之管制。

虽然「海上转运」本身并不违法,但因其常被滥用、作为非法捕捞渔获「洗白」的管道,因此,国际保育团体多年来都呼吁各国对此作业模式发出禁令。

除了非法捕捞的问题,李冠廷说,中国近年将渔获视为战略物资,因此,倾国家的力量在支撑远洋渔船。例如,渔船用油和渔获价格皆由政府补贴,这导致各国渔业间不公平的商业竞争。而且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他说,中国近年频频利用外交实力,与很多国家进行入渔合作,「掠夺」渔权,让中国渔船可以合法地入主邦交国的渔场捕捞。

李冠廷举例,由33个岛屿所组成的太平洋岛国吉里巴斯,周边海域渔业资源丰富,是全世界最大的渔场之一。吉里巴斯原与台湾签有渔业合作协议,但被中国于2019年挖掉外交墙脚后,随着两国建交,中国就取代台湾,成为吉里巴斯的渔业伙伴,享有在当地捕捞的渔权,这对台湾的渔业很不公平。

李冠廷说:「中国的渔业公司在当地可以用这些所谓的渔船的执照在那边作业。包括,其他地方也有类似的状况,(就是),中国的外交部会去帮他们的业者去寻找这样子的海外的渔场,然后,把渔船就送过去当地作业。」

李冠廷认为,中国的渔业太庞大,核准船只之登记不透明,存在不小的黑数,而且中国的港口也多,本来就不易监管。再加上中央渔业单位的人事规模不大,所有管理政策和命令从中央下放到地方后,中央鞭长莫及,很难切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