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公布凯米赈灾补助 「屋损不能住」每户最高可领5万
▲凯米台风重创中南部,造成多处淹水。(图/记者吴奕靖翻摄)
记者张乃文/台北报导
凯米台风重创中南部地区,多处淹水。卫福部今(26)日表示,为减轻低收、中低收入户受灾家庭负担,赈灾基金会针对其提高补助额度,并放宽淹水救助标准,淹水未达50公分,每户可申请补助提高至一万元。而卫福部赈灾基金会也提供慰问金,若灾损不堪居住,安迁赈助每户最高补助5万元。
凯米台风强降雨造成多处灾情。卫福部今日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配合行政院指示,为减轻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受灾家庭的负担,卫福部督导所辖公设财团法人赈灾基金会,针对低收入户或中低收入户家庭,提高补助额度并放宽淹水救助标准,由淹水50公分以上放宽至未达50公分者也可申请,每户补助由原新台币(以下同)5000元,提高至1万元。
卫福部及赈灾基金会相关慰问及赈助项目:
一、死亡或失踪赈助:因灾致死或失踪,卫福部发给慰问金每人20万元,基金会赈助每人40万元。
二、重伤赈助:因灾致重伤,卫福部发给慰问金每人5万元、基金会赈助每人10万元。
三、基金会提供淹水救助、安迁赈助、租屋赈助三择一:
(一)淹水救助:提供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家庭有淹水且有居住事实之现住户亦可申请,以一门牌为一户计算,每户发给1万元。如符合经济部水灾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淹水救助相关规定者,得同时申领。
(二)安迁赈助(设籍并实际居住):因灾致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户最高5万元(每人1万,每户以5口为限)。
(三)租屋赈助:因灾致住屋毁损达不堪居住程度者,提供每人每月最高租屋慰助金3,000元,每户以户内实际居住人口最多3人为限,赈助期间最多为6个月。
卫福部说明,相关规定详如赈灾基金会重大天然灾害灾民赈助核给要点,民众如有申请赈助需求,请洽灾害发生地之直辖市、县(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市政府审核认定造册送卫福部及赈灾基金会,将尽速核拨,减轻台风对经济弱势民众财产损失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