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國安法 軍情局3退役將校判刑
军事情报局退役上校张超然被控接受大陆广东省国安厅对台情搜人员吸收,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罪。图/本报资料照片
同案被告周天慈判一年二月徒刑,岳志忠是未遂犯判刑十月,王大旺因犯罪嫌疑不足获判无罪。
法院审理时,张超然曾表示,如果他泄漏任何情报「宁愿被枪毙」,还说「我是民进党的」,并表示一九八九年奉派前往大陆搜集情报,「我是第一个去中国的情报员」,从来没有出卖过国家任何一份情报。
张超然声称,他绝对没有出卖国家利益,检调二○○三年就开始对他施以监听,监听到办案收网时已经长达十七、十八年,如果真的违法早就被法办。
台北地检署指挥调查局国安站查办「共谍案」,发现张超然、周天慈二○一三年退休后,邀傅姓军情局退役上校赴大陆,张超然曾亲自陪同傅姓退役上校搭机前往,并在当地面会大陆国安人员谈事。
二○一六年至二○一八年,张超然、周天慈再约岳志忠前往大陆,曾经三人同行,之后岳也单枪赴会与大陆人员见面,受周天慈的托付交付情报工作人事文件,此外,张超然、周天慈于二○一六年、二○一七年还引介一名王姓军情局退役上校去大陆。
调查局二○二○年十月发动搜索、约谈张超然、岳志忠、周天慈、王大旺,张超然被移送复讯时喊冤,检方声请羁押禁见获准,羁押期满后依国安法起诉,张移审时卅万元交保,并延长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