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赛新材IPO上会前夕被取消审核
上会前夕,维赛新材深市主板IPO被取消审核。
1月17日晚间,深交所公告,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维赛新材”)1月18日上会取消审核。深交所表示,鉴于维赛新材在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出现重大事项,按照相关程序,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维赛新材发行上市申请。
主营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生产
维赛新材主要从事高性能结构泡沫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产品包括PVC结构泡沫、PET结构泡沫等。维赛新材凭借在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具备独立完成关键配方设计、制造工艺升级、产品性能测试的完整技术体系。
维赛新材产品已通过DNV-GL认证,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主流风电叶片及整机厂商生产制造中。维赛新材已与中材叶片、中复连众、三一重能、中科宇能、明阳智能、远景能源等国内风电行业知名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已通过LM风能母公司GE安环审核,对LM风能实现批量供货,系LM风能结构泡沫材料国内唯一内资供应商,获得了国内外客户的高度认可。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维赛新材营业收入分别为12.68亿元、8.07亿元、8.01亿元、4.33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09亿元、1.07亿元、1.23亿元、6409.72万元。
维赛新材下游客户对应的终端应用领域主要为风电行业,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受终端风电行业装机容量情况的影响较大。受“抢装潮”影响,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9年度增长237.49%,2021年度国内陆上风电“平价上网”后,风电全产业链“降本”压力加大,叶片芯材价格下降;同时国内风电装机容量相对2020年度亦有一定程度的波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相较2020年度减少36.35%。
值得注意的是,维赛新材客户集中度比较高。报告期内,维赛新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8.34%、73.97%、78.82%及71.61%。其中,对归属同一控制下的第一大客户中材叶片、中复连众的合计销售占比分别为36.47%、36.36%、42.62%及42.58%。
原计划募资4.93亿元
回顾其上市历程,去年3月维赛新材深市主板IPO获受理,受理当月被交易所审核问询。该次IPO,维赛新材原计划募资4.93亿元,拟用于年产17万立方米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项目、5万立方米可再生高性能轻质结构芯材加工及新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一期)、连云港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维赛新材料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据了解,维赛新材原定在1月18日上会。但本次上市委审议会议公告发布后,维赛新材出现重大事项,1月17日深交所上市委审议会议取消审议维赛新材发行上市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在IPO关键期,维赛新材遭遇专利诉讼。
2023年3月,天晟新材向山东青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赛新材及其子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纠纷为由,请求法院判令维赛新材及其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其专利(专利号为ZL200910033041.X)的侵权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产品VICELL-V系列产品,并向其赔偿经济损失。
针对涉案专利,维赛新材及其子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申请,9月1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基于此,法院一审判天晟新材败诉,但天晟新材不服,提起上诉。截至最新招股书签署日,维赛新材尚未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受理案件通知书。
同时,2023年3月20日,天晟新材就维赛新材的5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无效,截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全部宣告,2项发明专利授权无效、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无效,仅1项发明专利授权有效。
招股书中,维赛新材表示,涉诉阶段,主要产品涉专利诉讼可能会对公司的品牌、声誉产生不利影响。其次,若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最终认定公司侵权并判决支持天晟新材相关诉讼请求,公司可能将面临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