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增加毒品人口到驗率 中壢警以自己尿液給驗尿者使用遭起訴

中坜离谱警员为增加毒品人口到验率,竟拿自己的尿液顶替3名毒品人口的尿液检体,各自封签、捺印后送检,桃园地检署将苏姓警员依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起诉。示意图与本案无关。记者刘星君/翻摄

负责毒品调验业务的桃园市中坜警分局大仑派出所42岁苏姓员警,为了增加毒品人口的到验率,竟然便宜行事,将自己的瓶装尿液交给前往警所采尿的李姓等3名毒品人口封签、捺印并盗盖陈姓所长的职章后送验,桃园地检署侦结,将他依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起诉。

起诉指出,时任桃市中坜警分局大仑派出所的苏姓警员,平日负责毒品调验业务,为了增加定期应受尿液采验毒品人口的到验率,竟然便宜行事,于去年4月1日愚人节的下午1点,在大仑派出所内,将已装入他自己尿液检体的6个尿瓶,分别交给接获通知当日到警所欲采检尿液的李姓、王姓及丁姓等 3人,每人各分得2瓶。

苏员要李姓等3人针对各自的2瓶进行封签,并由李姓等人分别在「应受尿液采验人尿液检体采集送验纪录表」填写各自的基本资料后签名、捺印,证明这些尿液均李姓等3人所亲自排放,苏员另在上述纪录表的监采人员栏盗盖大仑派出所陈姓所长的职章,以此方式制作3份登裁不实的公文书,然后送往台湾检验科技股份公司检验。

苏姓警员于警方询问、检方侦查中均坦承不讳,并有李姓、王姓及丁姓等3名毒品调验人口也于警询、侦查中具结佐证,检察官认为,苏员所犯为刑法216、213的行使登载不实公文书罪嫌,依法将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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