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流量自导自演拍街头行车斗殴 台中5男被各判罚3000元

台中市大里区万安路巷口发生行车纠纷喧闹,警方查出为套招自拍影片,经函送法院裁罚,林男等5人被各判罚3000元。(资料照片)

台中市林姓等5名男子今年(2024)7月5日傍晚于大里区万安路巷口自导自演行车纠纷斗殴影片,再把影片上传网路赚取流量,经警方追查发现后依违《社会秩序维护法》函送台中地院裁罚,法官认5人行为构成「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因此裁定各处3000元罚锾

2024年7月6日网路社群疯传一段行车纠纷影像,画面中1名黑衣男骑车经过2名男子机车双载旁,黑衣男与2男口角后,推倒机车上演全武行,双方一阵拉扯、互殴。

经警方追查地点在大里区万安路巷口,调阅监视画面讶然发现,是由黄姓男子、杜姓男子负责拍摄,许姓、黄姓与林姓男子担任演员;雾峰警分局查明真相后,将5人依违《社会秩序维护法》函送台中地院裁罚。

台中地院简易庭法官斟酌全案卷证资料后,认为林男等5人分工担任演员及拍摄工作,共同拍摄描述行车纠纷影片,但却没有说明此为创作影片,就将影片发布于网路上,使一般民众观看后,误以为是真实发生的行车纠纷导致肢体冲突而引起恐慌。

法官认为林男等5人所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因此裁定各处罚锾新台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