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农地为孙盖婚房遭课税 符合「这要件」地价税省4倍
新竹市税务局提醒,农业用地经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若是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且有土地所有权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立户籍,也没有出租、营业等情形,可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2‰课征地价税,至少可节省4倍的地价税。(本报资料照片)
新竹市1名世代务农的陈姓老伯,为给孙子结婚有新房住,2年前在自家农地建了1间透天厝,并在四围铺设水泥以便通行及停车使用,不料却在不久前,收到2023年地价税补征缴款书3000元,经向税务局申请复查,确认符合自住要件,改以住宅用地税率2‰课征地价税,帮老农省了4倍税金。
新竹市税务局说明,课征田赋的土地不能有农业以外的其他用途,如果因农业使用需要兴建农业设施或农舍,应依法取得容许使用同意书或使用执照;如果变更使用情形,例如兴建铁皮屋、铺设水泥地、提供停车、庭园造景、步道或其他非关农业使用的设施等,就不符合农地农用的规定,应自变更使用的次年期起改按一般用地税率10‰-55‰课征地价税。
但税务局听到陈姓老伯建房是为给孙子当新房用,立即做资料调阅,发现房子及土地都是陈老伯所有,孙子的户籍也设在新房,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规定,立即辅导陈姓老伯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2‰课征地价税,从今年起只需缴纳600元,省了4倍税金。
陈姓老伯听完税务局详细解说田赋的规定,了解农地的使用限制,加上申请自住可节省4倍的税金,也同意撤回复查申请。
税务局提醒,农业用地经改按一般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若是作自用住宅用地使用,且有土地所有权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立户籍,也没有出租、营业等情形,可在当年9月22日前向税务局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2‰课征地价税,至少可节省4倍的地价税,逾期申请将自次年开始适用,以后如恢复作农业使用,也可申请恢复课征田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