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提刪「吳斯懷條款」 林思銘:赴陸唱國歌有時是禮貌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记者王宏舜/摄影
国民党立委翁晓玲拟提案修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删除退将赴陆参加活动,有所谓妨害国家尊严行为的罚则。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林思铭今日说,思想自由不应予以规范,到对岸唱国歌有时是基于礼貌,并非赞同或认同这个国家(指中国),不应取消退休礼遇。
翁晓玲拟提案删除被称为「吴斯怀条款」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以及相关罚则。根据现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3条规定,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或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之政务副首长或少将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不得参与大陆地区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构)、团体所举办之庆典或活动,而有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妨害国家尊严之行为,指向象征大陆地区政权之旗、徽、歌等行礼、唱颂或其他类似之行为。
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91条,如违反第9-1条,得由(原)服务机关视情节,自其行为时起停止领受5年之月退俸给与之50%至100%,情节重大者,得剥夺其月退俸给与;已支领者,并应追回。无退休俸给与者,原服务机关得处新台币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锾。
林思铭说,在自由、民主、法治的国家,人民的思想自由不应该予以规范,甚至到了中国大陆,基于礼貌,对于在大陆国家庆典时,唱国歌,应予以尊重。如果因为这样的举动,就认为行为可能有通敌,超过安全规范,这都是对于思想自由的禁锢,也有违反宪法保障的自由之虞。
林思铭表示,相关国军将领、政府人员退休后,如果到对岸参加活动,庆典上有唱国歌或有基于礼貌的举动,并不是赞成或认同这个国家。基于这样的情况,不应该取消退休礼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