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即起列入法定传染病!疑似病例24小时内需通报、依法隔离

中国在GISAID基因库公开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像。(图/翻摄自GISAID基因库网页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中国大陆武汉发生肺炎疫情,目前厘清致病原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但感染源与传染机制尚不明确,且可能有限人传人行政院今(15)日公告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以武汉肺炎为适用;疾病管制署表示,未来发现疑似病例必须24小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并依法隔离,强化相关防治监测

疾管署自今日起正式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列为第五类法定传染病,并以武汉肺炎框列优先适用,疾病通报定义包含14天内曾有武汉旅游史,合并出现发烧与呼吸道症状,或者有临床诊断为肺炎。

▲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说明武汉肺炎疫情,资料照。(图/记者洪巧蓝摄)

疾管署副署长庄人祥表示,先前武汉肺炎虽有通报定义,但归类在其他疾病,增加通报辨识上的复杂度,且由于先前并未了解武汉肺炎致病原,故先行讨论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框列。

即日起,医疗院所诊治病患时,如发现疑似个案符合病例定义,务必于24小时内通报卫生主管机关,卫生单位将针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疫情调查、自主健康管理及接触者健康监测等防治措施。如果没有依照规定通报,依《传染病防治法》,医事人员裁罚新台币9万元到45万元;医事机构得并罚新台币30万至200万。

本次法定传染病从卫福部核定至行政院公告仅短短5天,庄人祥说,一般疾病列入法定传染病须经过预告、公告程序,估计至少需2个月,但针对紧急疫情则无须经预告程序,除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之外,过去兹卡病毒感染症、伊波拉、MERS都曾经使用紧急公告。

庄人祥表示,未来若有其他地区出现特殊肺炎也可列入「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适用;另也有可能将武汉肺炎「2019新型冠状病毒」挪出列为单独的法定传染病项目

另,15日上午发布符合「中国武汉旅游史之发烧肺炎病例」通报定义2名检验中个案,其检验结果,1名为流感与新型冠状病毒皆阴性,另1名为H1N1流感病毒阳性,皆予以排除;迄今通报9例疑似案例,均已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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