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以为「语婕」喜欢特殊体位 男网友黑暗中误上后悔了
壮男假冒年轻女子涉强制性交,法官判囚5年6月(示意图,达志影像)
林姓男子在网路上化名「语婕」或「林语婕」并张贴美貌女子照片分别诱骗2名男网友到其住处,再将灯关掉于黑暗中要求对方从「后面」进行性行为,2名被害男网友后来知得真相后愤而提告,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将林男判刑5年6月,可上诉。
林姓男子在交友网站及通讯软体上,设定自己为19、20岁女性,名为「语婕」或「林语婕」,并张贴美貌女子照片,借以结识及引诱一名男子误信其为女子「语婕」,2020年3月26日他邀约对方至其桃园市芦竹区之住处进行性行为。
被害男子抵达林的住家附近便利商店,林男即出面自称为「语婕」兄长,骑机车载对方返回住处,并要对方在房内关灯等待「语婕」返家,再将含氟硝西泮成分之安眠药剂掺入酒中劝诱对方饮用,于午夜时分冒充「语婕」进入房内,使对方在黑暗中陷于错误进行性行为。
林男又以女子「林语婕」之网友身分与另一名男子交往为男女朋友,2020年2月24日邀约对方至其住处发生性行为,林男以不详方式隐藏其男性生殖器,使对方在黑暗中陷于错误,误以为性行为对象为女子「林语婕」而为肛交1次得逞,随即于黑暗中离开房间,其后,林见对方未察觉有异,在同年3月至5月间,以相同手法,违反对方意愿而性交共11次得逞
高院更一审审酌林男明知被害男子并无意愿与同性发生性行为,竟乔装为女性、于黑暗中隐藏其容貌五官,而诱骗年仅19岁且无性经验之被害男子发生性行为,使对方心生创伤,且林男始终否认犯行,依强制性交罪判囚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