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开车帮女友买早餐 捡手机把嬷撞成植物人判9月

▲男无照开车,为捡手机不慎撞2嬷。(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林姓男子去年清晨出门帮女友早餐,但他无照开车,行经北投区时,因为手机掉到车内地上,便弯腰捡拾,没注意到已经变成红灯,因此撞上正在过马路周姓魏姓妇人,导致周四肢瘫痪、魏也多处骨折士林地院审理后依过失致重伤罪,判他9个月徒刑

据判决书,林男并没有自用小客车驾驶执照,但他仍开上司车上路,不仅没有礼让行人,还恣意在途中捡手机,因此撞伤周姓妇人及其友人,让前者变成植物人,长期卧床,须他人照顾,虽然意识偶尔清醒,多数时候仍处于昏迷状态,并无法无法与人沟通;后者则是右腿骨折、耻骨联合骨折及头部挫伤,伤势亦不轻,至今仍行动不便,需要长期复健。

法官认为,林男过失情节重大,考量他主动向到场处理的员警自首,符合减刑条件,对于裁罚一事也相当配合、事后也与周妇朋友达成和解,先行支付14万元,判其9月徒刑。

★图片为版权照片由达志影像供《ET新闻云》专用,任何网站报刊电视台未经达志影像许可,不得部分全部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