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柔道教练摔死7岁童 家长求偿1803万 判赔182万

台中2021年发生7岁黄姓男童上柔道课,遭教练重摔致死。(本报资料照)

台中柔道何姓教练摔死7岁黄姓男童,被依伤害致死罪判刑9年确定,民事赔偿部分,台中地方法院判决何姓教练与台中市体育总会柔道委员会,应连带给付黄母182万多元。可上诉。

7岁黄姓学童2021年到校外上柔道课,遭70岁、无柔道教练证的何姓教练,指示廖童以「双吊袖」摔练黄童100次,遭黄童拒绝,何姓教练就对黄童施以「袈裟压制」,直到被摔45次才放手;廖童也依教练指示对摔1、2次后,黄童后来卧地不起,何还说「是假欸!」直到黄童呕吐、头撞地、无反应才停止,黄姓学童送医后因头部受重创不治,最高法院认定何男漠视学员个别差异及身体状况,用极为不当训练行为,判他9年徒刑定谳。

黄童母亲不甘心儿子平白冤死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认为台中市体育总会、台中市体育总会柔道委员会明知何姓教练无柔道教练执照,仍派他担任丰原体育馆教练,向台中市体育总会、柔道委员会及廖童父母求偿1500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医药与丧葬费共1803万多元。

台中地院理后,法官认为台中市体育总会对柔道委员会并无指挥监督关系;廖姓男童与黄姓学童对摔,并非造成黄受伤害及发生死亡结果的原因,且廖童也无故意或过失,台中市体育总会与廖童父母不负侵权损赔责任。

何受聘于柔道委员会,应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审酌黄母精神抚慰金以150万为适当,加上丧葬、医药费扣除已领犯罪被害补偿金63万元等,法官判处何姓教练、柔道委员会连带给付黄母182万89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