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3起违规学科类培训:责令停止培训并退费
新京报讯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官方通报,三人涉嫌违规组织线下学科培训被点名,且均被相应部门处以三千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相关费用。
通报称,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区、高陵区严格落实《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密集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刘某,身份证号码:610203**********26,以个人名义在碑林区兴庆路中段1号翠庭大厦22楼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王某某,身份证号码:610121**********06,以个人名义在长安区万科棉花公寓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林某,身份证号码:610126**********4X,以个人名义在高陵区东方红路南十字东侧民房内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编辑 王硕校对 翟永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