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金8000万逃香港被通缉 调查局悬赏缉捕前电视主持人胞弟
陈登廷(摘自调查局官网)
人间卫视前主持人「逸飞」陈逸杰、汤小玲夫妻与弟弟陈登廷3人,2014年遭21名投资人指控以投资电子垃圾回收名义,违法吸金8000万,最高法院判陈登廷4年5月徒刑确定,须入监服刑,但陈登廷去向不明,台北地检署2020年对陈登廷通缉。调查局怀疑陈登廷逃匿香港,26日将陈登廷列为「追缉外逃通缉犯名单」。
依据「调查局奖励提供线索缉获外逃通缉犯实施要点」规定,民众提供线索致缉获外逃通缉犯归案者,可获奖金,依通缉犯通缉书所载罪名法定刑,其中3年以上未满5年有期徒刑者,核发15万元至25万元奖金。因此陈登廷的「悬赏奖金」约为15万元至25万元之间。
检方起诉指称,陈逸杰、汤小玲、陈登廷等人在大陆投资电子垃圾回收公司,宣称该公司以高科技环保回收旧电子IC电路板等废弃物,可提炼为黄金,获利丰厚,投资后每35天至40天可获2.8%到4.5%利息。
检方调查,陈逸杰、陈登廷等人涉嫌自2010年6月至2013年6月止,向马姓及陶姓民众等21人招揽投资,依据陈登廷的指示将投资款以地下通汇方式汇至大陆,总计吸金8591万元,期间投资人共赎回796万元,尚余7795万元以大陆地区管制电子垃圾进入为由,停止发放红利,投资人迄未取回的本金为7795万元。
检方调查时,逸飞夫妇否认诈欺、吸金,辩称他们也被弟弟陈登廷欺骗投资,损失惨重,也是被害人。陈登庭辩称因相关检验程序变严格,货物卡在香港,致资金无法流动,否认不法。北检2015年依《银行法》起诉3人。
2020年高院更一审判逸飞夫妇2人各徒刑3年5月,陈登廷判刑4年5月。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022年1月驳回陈登廷上诉,陈登廷须入监服刑。
北检执行科2022年因传唤陈登廷发监时,发现陈登廷去向不明,嘱托警方拘提亦找不到人,认为陈登廷已落跑,因此向台北地院声请没入陈登廷当年具保的50万元刑事保证金获准,于2022年7月25日对陈登廷发布通缉。
调查局怀疑,58年次的陈登廷于2020年8月7日案件审理期间即逃亡香港,今将陈登廷列为「外逃通缉犯」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