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要锁门! 基「10秒偷车大盗」出没 警依特征逮人
▲窃嫌庄男于住处遭逮,现场并起出其作案时穿着衣物。(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成功比对逮获窃嫌的员警刘芊瑜(左)、朱富民(右)。(基隆市警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下车务必要锁门!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七堵派出所近日接获多位民众报案其车内财物遗失,而受害人皆未将车辆熄火锁门便下车。因遭窃手法相同,警方即刻调阅监视器比对嫌疑人脸部、身形影像,发现皆为同一窃嫌庄男所为,便前往其住处顺利逮人,全案依窃盗罪移送地检署侦办。
第三局表示,警方在分别询问三位报案人了解案发经过后,发现三名报案人皆为一时方便,未将车辆熄火、锁门,且贵重物品放车内并无随身携带,便直接下车卸货、购物,直到返回车上才发现财物遭窃。
第三分局说,警员朱富民、刘芊瑜在发现遭窃手法相同后,立即积极调阅路口监视器、民间监视器、行车记录器等,成功捕捉嫌疑人脸部、身形清晰影像,经交叉比对,发现皆为同一窃嫌所为。追查该名窃嫌发现,窃嫌惯用手法为徒步寻找下手目标,一见被害人下车未熄火,立即趁被害人不注意,开启车门行窃,得手车内财物。
后员警进一步扩大调阅监视器厘清嫌疑人行径路线,再利用脸部、身形特征搭配其行窃手法,最后发现一名庄姓男子涉有重嫌,警方立即前往庄嫌所在处所逮人,于其住处亦发现作案时所穿衣物。警方依法将装男带回制作笔录后,全案依窃盗罪嫌移请基隆地检署侦办。
第三分局呼吁,民众勿贪图一时方便,应随身携带贵重财物,或于下车时确实将车辆上锁,避免因小失大,让宵小有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