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500万!台湾律师队坚决反对「酬金订定上限金额」 维护律师执业自由

律师酬金订定上限,引发律师界的反弹(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健保署推出的医材上限政策,引发医界争议,不过被订定收费上限的不只是医界,还有司法院版「商业事件律师酬金支给标准」也引发律师界的反弹。粉丝页「2020 台湾律师队」就在脸书发文表态,坚决反对酬金订定上限,要求维护律师执业自由。

台湾律师队认为目前的支给标准有以下问题,「订定上限金额的计算方式不明」、「过度限制自由市场及律师执业」、「对律师公费产生正当性锚定效应」,司法院应该明确说明此草案,且应该在全国律师联合会组织完成后再让全律会有实质参与表示意见机会,否则不具最新的民意基础

台湾律师队指出,司法院订定之「商业事件律师酬金支给标准草案」,就商业诉讼事件规定律师酬金应为诉讼标的金额百分之三以下,最高不得逾新台币500万元。就商业非讼事件,不得逾新台币50万元。

▲台湾律师队坚决反对酬金上限。(图/翻摄自2020 台湾律师队)

台湾律师队举例,司法院是否就十年内此类型之诉讼事件统计办理时间长度平均为何?开庭次数为何?诉讼标的价额为何?再者,司法院是否就十年内此类型之非讼事件计算平均之酬金为何?处理时间长度为何?若司法院没有提出客观资料,仅系直接订出司法院认为合理的金额,如此一来,律师界及法务部如何能够表示意见?若不能表示意见,那么这个草案正当性何在?

若司法院没有提出一个经过合理计算的依据,而直接设定上限金额,除了难以真正反映律师执业状况外,更可能造成不合理的定锚效应,进而影响律师的执业权益

台湾律师队呼吁,维护律师的执业领域与权益是每一位律师共同的期盼,台湾律师队对于欠缺正当性而限制律师执业自由(定价自由)的法案,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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