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可以自行配备县委班子成员吗!
县委书记都是异地任职,新上任的县委书记如果得不到县委常委会成员的工作支持,很难顺利开展工作。
县委书记可以自行配备班子成员吗?理论上不可以,因为县委常委会成员除了县长是省管干部之外,其他副处级领导都是市管干部。县委书记只对科级干部有管理权限,对县委常委会成员没有管理权限。新上任的县委书记,如果想把工作开展起来,必须有几个得力的助手,这就涉及到县委常委会班子配备的问题了。
现实中,县委书记可以向市委推荐干部,建议市委对县委常委会成员进行调整,把县委书记推荐的干部安排到县委常委领导之中,关键岗位有人支持,县委书记就可以得心应手全面开展工作了。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下级党委(党组)有向上级党委(党组)推荐干部的权利,县委书记作为县委一把手,可以向市委及市委组织部推荐干部,把合适的人选推荐到关键岗位。比如,县里社会治安欠佳,县委书记可以向市委建言或者推荐县委政法委书记人选;县里面反腐败斗争不力,可以向市委建言对纪委书记进行调整。
市委为了支持县委的工作,对县委书记推荐的干部人选,只要符合任职条件,党纪政纪上没有问题,市委一般会采纳县委书记的推荐意见,安排县委书记推荐的干部人选进入县委常委会领导班子。需要强调的是,县委书记只能对县委常委会个别成员向市委建言进行调整,市委不会对县委常委会班子进行大范围调整,也不会采纳县委书记所有的人事建言,以此确保县委常委会班子的稳定,防止县委书记任人唯亲,搞山头主义。
现实中,县委书记在市管干部的提拔、调整等人事任用方面有很大的发言权。普通副县长可以建议调整为县委常委领导,县委常委领导可以向上推荐为正处级拟任人选。虽然不一定能被市委采纳,但上级提拔干部时,县委书记的推荐意见却非常重要,推荐环节不能缺少。比如,市委要提拔县委副书记为正处级拟任人选,如果县委书记及县委常委会不同意,并且有正当的反对理由,那么该县委副书记很难提拔为正处级领导。
总之,县委书记是可以向市委建言,把合适的人选安排到县委常委班子之中。县委书记的工作能够得到大多数县委常委领导的拥护支持,全县的各项工作就会得到顺利开展,工作最容易出成效。也可以这么说,县委书记对全县的领导,很大程度上是人事方面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