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选举权后拟再禁表达不满权 港府考虑立法限制投废票

不去投票或投废票人民的自由,不应立法限制,如果连投废票表达抗议都不能接受,可见得此一政权极为虚弱。图为香港立法会。(图/美联社

大陆人大常委会上周通过修订《基本法附件,大幅更改香港选举制度声称依法限制操纵、破坏选举行为,并可能为此研究订定法规禁止「投废票」,与禁止号召投废票行为。此议遭学者专家批评称,不去投票或投废票是人民的自由,不应立法限制,如果连投废票表达抗议都不能接受,可见得此一政权极为虚弱。

据《香港01》报导,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国安委协助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书有关决定不可要求司法覆核,这是因为国安委有许多资料国安情报事关国家机密,或如何与外国勾结等,很多情况不能公开。

至于新制度有大量民主派支持者不满,网上出现杯葛选举、投白票(投废票)的呼声,郑若骅表示会研究是否进一步订立法规管制。香港政制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受访时称,该部门正考虑现行法例是否足够处理投白票的行为,本地修例时,若有需要会适当地作出调整

明报》引述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认为,选民不去投票或投废票是自由,毋须法例规管。他曾与一群学者倡议,在特首选举中,参照一些有白票或NOTA (None of the above)选票制度的做法,在选票中加上「我不投票给以上任何一位候选人」的选项,若NOTA 票的选民人数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则选举无效,需要安排重选。

中大政治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亦称,投白票意义是表达对现况不满,未闻世上地方不容许投白票,亦看不到鼓吹投白票如何伤害国家安全,政府已剥夺市民的选举,再剥夺市民表达不满的权利,「连白票都承受不了的话,政权就太虚弱了」。

资深律师汤家骅说,法规管不到投白票的人,因为不可能打开选票查看;若要禁止组织号召投白票,会是一个新的罪行,但很 难证明有多少人响应呼吁去投白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