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代落选头递补不成 宜兰县选委会:依法办理补选

壮围乡代第2选区候选人林荣华获806票成为落选头,今天他质疑选委会未等司法判决就办理补选。(民进党宜兰县议会党团提供)

去年选举,宜兰县壮围乡代候选人张赐雄涉贿,仍以选区第一高票当选,但今年5月中张赐雄向代表会提出辞职,落选头林荣华今天(1日)在民进党宜兰县议会党团举行记者会,要求宜兰县选委会暂停补选、静待司法判决。选委会回应,依《地方制度法》应在3个月内完成补选。

壮围乡代第2选区应选2人,去年有4人参选,现任代表林万固、林荣华败选,张赐雄以1043票成为该选区第一高票,林荣华获806票成为落选头。但张赐雄5月15日辞职,检方对张赐雄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地院下周才会言词辩论。

林荣华指出,张赐雄提出辞职后,选委会预计6月6日公布补选程序、7月15日重新补选,但南投、云林、嘉义都有当选无效之诉直接递补,地院对贿选案都加速审理,为何这时却是要赶快办理补选?

林荣华表示,选委会在民代提出辞职后,马上用《地方制度法》当靠山补选;办理补选劳民又伤财、浪费公帑,不先暂停等候司法判决吗?强烈要求选委会暂停办理补选。

宜兰县选委会表示,有关涉及当选无效之诉及投票行贿罪嫌刑事案件,选委会目前尚无收到判决确定结果,故无法依《选罢法》第74条第2项规定办理递补。

选委会表示,有关南投、云林、嘉义等案例情形,经查均于判决确定后,依《选罢法》第74条第2项规定,以该区最高票落选人依序递补;而嘉义的案例是该选举区应选名额5人,缺额未达该选区应选名额的2分之1,依法无办理补选,与壮围乡第2选区缺额达2分之1、须办理补选情况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