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议员许智峰 财产遭国安法冻结

许智峰在社群媒体上传限制令的第1页,并在贴文中表示,该命令是按照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的第7条发出,禁止他们处理在香港的任何财产。然而,整份财产限制令的文件中,完全没向他们交代施加财产限制的理据,包括牵涉什么案件、哪条罪行的调查等。

他表示,该命令明确禁止他们亲自或透过代理人从香港移走任何名下财产,以及卖出、处理任何香港境内的财产,或将任何财产降值。若违反命令,可处刑事藐视法庭罪,被判刑5年或罚款50万元港币,或财产被检取。

许智峰痛斥,该财产限制令是「港共政权」以司法打压反对声音的措施,旨在以经济手段滋扰及威吓异见人士,实质与国家安全无关。其太太及母亲均为家庭主妇,从未参与政治或公共事务,更遑论与《国安法》扯上任何关系。他形容本限制令是「《国安法》权力无制约下的野蛮株连行为,手法可耻」,呼吁香港及国际社会关注事件。

许智峰还称,由于预期遭到报复,他和家人早于离开香港后出售所有在港的房地产,并将所有财产转移到外地。本次的财产限制令形同虚设,并没有实质影响他及家人的财产。

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附表3的第7条规定,对于违反该法者,法庭可借由限制令禁止任何人处理变现其财产,并委任接管人接管。此外,为防止任何可变财产调离香港,法庭可将有关财产扣押。

许智峰因涉及屯门抢手机案、立法会内会冲突案、立法会二读和三读国歌法时抗议,被控《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藐视罪等多项罪名。2020年12月他获法庭批准因公务离开香港,后经丹麦流亡英国,3个月后,辗转到澳洲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