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公所清運餐廳垃圾涉圖利重罪?苗栗縣擬訂定處理收費標準
餐厅垃圾属一般事业废弃物,苗栗县三义乡长吕明忠担心公所处理有触法之虞。记者范荣达/摄影
乡镇市公所是否是一般事业废弃物处理执行机关有疑虑,苗栗县三湾乡前乡长温志强因此一度被依图利罪重判,乡镇市长联谊会长、三义乡长吕明忠认为案例,尤其是餐厅垃圾,陷乡镇市长于风险,县府环保局回应将拟订废弃物代清除处理收费规定(标准)解套。
温志强被控2020年6月间乡长任内,公所收受一般事业废弃物,一审认定仅以废弃物收费2.5万元,图利业者15万余元,依图利罪判6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二审认定乡镇市公所是否是事业废弃物清理执行机关,不无存疑之处,且三湾公所依代处理废弃物自治条例收费,上个月底宣判无罪。
温志强的案例,吕明忠认为造成乡镇市长困扰,尤其是餐饮业属营业场所,且为数众多,产生垃圾被归类为一般事业废弃物,公所受到请托或为民服务处理,恐有图利之嫌,但如果不处理,垃圾由员工化整为零带回,或邻居交由垃圾车清运,最终还是公所处理。
吕明忠指出,废弃物清理法施行细则规定,一般事业废弃物之处理,应由执行机关县环保局同意,环保署也函释乡镇市公所,除受环保局依废清法规定委托之外,不得处理一般废弃物、一般事业废弃物,但废清法同时也规定公所是执行机关,建请环保局订定一般事业废弃物代清除处理收费规定(标准),公所依法有据执行。
环保局盘点18乡镇市,包括三湾乡在内有13个订定代处理废弃物自治条例,据以处理非工业生产的一般事业废弃物,环保局将收集有关收支成本资料评估,邀集公所研商拟订收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