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是淫魔 掏下体逼女学生手淫 她崩溃传讯求救

学生校车司机逼手淫,发求救讯息老师全案曝光,淫男遭判刑3年10月。(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校车司机竟是淫魔!台中高中一名郭姓校车司机,3年前某日趁车内只剩1名女学生,借口搭讪「妳有没有男朋友?」之后,竟不顾女学生反抗,掏出生殖器要求对方帮手淫,女学生事后崩溃发讯息向老师求救,全案才曝光。台中地院郭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决3年10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郭男2017年8月起,任职于某交通公司,并被公司指派担任某高中校车司机,同年11月1 7日(星期五)载下课学生返家时,明知受害人患有轻度智能障碍,于最后一站下车,等其他学生陆续下车剩她1人时,竟要她坐到驾驶座右方引擎盖平台上问「妳有没有男朋友?」,然后拉下裤子拉链露出生殖器,强行要求受害人帮他手淫。

女学生受到惊吓后对郭男说:「老师跟我们说,女生不可以碰男生身体」等语,郭男才将手放开。女学生二天后的凌晨传讯息给老师「我的身体差点被校车司机摸,请校车司机不要对我性骚扰好吗?」老师通报学校主动调查,全案才曝光。

法院审理时,郭男辩称2人一路上仅单纯聊天,没有与女学生互动,其辩护律师拿出公车行车纪录器指称,案发时公车都在行驶状态无法难像郭男可以不用操作方向盘、握着排档杆,脱裤又穿裤。

法官勘验女学生发给老师的求救简讯后认为,当时天色已晚,虽然道路路灯车灯商店灯光照明,但车内仍然相当黑暗,若有恶举,车外人确实看不清楚,而且郭男事发时的车速在1至46公里之间,甚至出现车速0的情形,不无可能在慢速行驶下猥亵女学生。

法官衡量女学生描述猥亵过程详细,且案发后开始服用抗忧郁药,显然此事件对她影响甚深,审结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郭男有期徒刑3年10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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