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宋喆被判刑6年 王宝强「逆转胜」网叫好

宋喆2014至2016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侵占232万人民币,约莫台币1000万,被以职务侵占罪起诉,今日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处6年有期徒刑,另一名共犯修雨乐则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过程中宋喆除了认罪请求从轻处罚,更愿意赔偿相关单位损失,并允诺将私吞的1000万台币归还王宝强工

在宋喆确定判处有期徒刑6年后,律师张起淮在微博po出与王宝强合照,背景恰好有「HAPPY乐开花」招牌,似乎透露王宝强获胜心情,对于各被判6年及3年有期徒刑,宋喆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后再决定,修雨乐则当庭表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