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问:抹丰胸霜了吗 还传性教学片给她学 夫提告因这理由败诉

小王传讯问人妻:抹丰胸霜了吗,还传性教学片给她学,绿帽夫提告因这理由败诉。(达志影像)

一对婚后就搬到澳洲定居的夫妻,丈夫发现妻子小美在外偷吃小王,两人不但经常传露骨简讯,还不时出游。小美不但和小王四处同游拍亲密照,男方也大方秀在社群网路上坦承两人交往,甚至传讯问小美「昨天丰胸霜有抹吗」,又传「性教学影片」让她学习技巧,丈夫一怒向2人提告求偿200万元。但彰化地院认为,3人都有澳洲国籍,且长期居住在澳洲,根据发生地主义,应交由澳洲法院审理,驳回阿伟之诉。

根据判决,人夫向法院控诉指出,她与妻子小美民国98年12月在台湾结婚,即先行返回澳大利亚居住,小美在隔年8月才抵达澳大利亚与家人同住。但又在111年5月25日离婚。

人夫指控,婚后多年,他多次发现小美与一名男子过从甚密,,不仅两人牵手躺在IKEA床上拍亲密照,还互传「我们一起睡觉」、「好,我也爱你北鼻」等讯息,男方还关心小美「昨天丰胸霜有抹吗」,小美则回「想说你回来再帮忙抹」。

但最令丈夫气愤的是,疑似小王的男子,还分享性教学影片给小美,更将与小美出游、逛街、共度情人节的照片发在网路上,对外宣表示2人在一起满4个月,因此丈夫一怒向他们求偿200万元。

法官审酌,当事人夫妻两人已在澳大利亚离婚,关于子女照顾及财产部分尚在澳大利亚法院审理中,因两人婚后几乎均在澳大利亚生活,基于婚姻关系所生之权利义务关系也都发生于该国。

法官认定,丈夫所主张小美与小王2人侵害配偶权之地点,7项中有3项均在澳大利亚,其余行为「不详」,但丈夫已在告诉状中载明小美2人侵权行为地在澳大利亚,侵权行为涉讼应由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之法理,台湾法院非管辖权之法院,而应由澳大利亚法院取得国际管辖权,因此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