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吃下太多「钠」 消基会抽检1件商品钠含量较标示增逾2倍

消基会近日针对市面上25件零食抽检,发现本次采样的零食中每百公克钠含量的最高与最低值,介于55至760毫克之间,值量比例十分悬殊。(消基会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消基会近日针对市面上25件零食抽检,发现本次采样的零食中每百公克钠含量的最高与最低值,介于55至760毫克之间,值量比例十分悬殊,但国内并未对「高钠」设定有明确的定义,若参考「香港食安中心」的资料建议标准,每百公克固体食物超过600毫克钠者,即属于「高钠」食品。

此外,依据我国《包装食品营养标示应遵行事项》,钠允许误差范围须小于等于标示值的120%,与标示比对后,竟有1件样品实测与标示差异过大,标示钠含量换算为每百公克84毫克,但实测时发现其每百公克实际的钠含量却有230毫克,超过标示值的120%以上,而高达2倍以上之多,消基会指出,如有违反《食安法》第22条情形,可处以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此外,经检测后,25件样品中有4件检出抗氧化剂,含量介于每公斤0.01至0.02公克,仅有1件符合限量标准规定,其余3件:编号19号「特鲜起士饼」、编号20号「咸味芝士饼干」及编号25号「起士洋芋脆饼(量贩包)」,因其种类属于饼干,依规定是不许额外添加,推估可能来自油脂原料带入于最终食品所致,未来有必要进一步追踪。

消基会指出,目前国内并未对「高钠」、「高油脂」或「高糖」食物定有法规上的明确定义,若参考「香港食安中心」的资料,每百公克固体食物超过20公克的总脂肪、600毫克钠及15公克的糖,就属于「高油脂」、「高钠」及「高糖」的食物,建议主管机关也不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