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警拦查骑士 用手电筒照生殖器惹议

男子控诉遇到员警盘查时,被要求看拉开裤档、用手电筒照生殖器,深觉委屈。图为芦洲警分局外观。(摘自芦洲警分局官网/蔡亚桦新北传真)

男子19日清晨骑机车行经新北市芦洲区长荣路,2名员警在男子等红绿灯时上前盘查,要求拉开裤档,还用手电筒照射生殖器,男子心生委屈上网发文抱怨,芦洲警分局督察组调查盘查过程并无不当。律师表示,警察处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事件,才能在必要时盘查民众。

该男在脸书社团「我是芦洲人」发文表示,清晨4时30分至4时45分骑车去买洗衣精,回家途中经过芦洲警分局前,等红灯时警察追上来说要盘查,他配合报身分证字号、开车厢让警察检查违禁品。

该男说,警察问「裤子有系皮带吗?」连裤子口袋都被查,警察说是最近有很多皮带里面藏刀的,警察还问说,「裤子前面怎么凸凸的,叫我拉裤子给他看」,拿手电筒照他的生殖器。男子委屈说,自己奉公守法的人,警察这样盘查让他很难过。

芦洲警分局表示,员警盘查过程均依法执行并注意过程隐私,未要求裸露等,民众反映员警以手电筒照射裤裆一事,均系避免有危险物品所致。执勤技巧部分,分局查处后列案例教育调查,于各项机会中加强宣导教育。

律师葛彦麟说,警方只有在有合理理由怀疑人民与犯罪有关、为了处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事件两种情况下,才能在必要时盘查民众。以此案件而言,若照该民众所述,民众当下同意可能不代表他是自愿的,「不能说他同意就是合法的,可能是因为他畏惧警察职权」。

另外警方若真的用手电筒探到裤内照对方生殖器,葛彦麟认为,警方不只执法过当,恐怕还有性骚扰的问题;但若是民众自己将生殖器掏出,而警方以手电筒照射查看,就可能是因灯光昏暗才会这样做,「照理说警察也不会用手电筒照他的口袋,是叫他把口袋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