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 女装男子放火 波及邻居1命危

曾姓男子(中)2日凌晨在租屋处纵火引发火警,犯案后还以女装打扮前往派出所报案,立即遭警方拘提、送办。(新北市新庄警分局提供/吕健豪新北传真)

「女装男子」又纵火!新北市24岁曾姓男子2023年12月涉嫌纵火,因地检署传唤屡次未到遭列拘提对象,不料他2日凌晨又在租屋处纵火,甚至波及邻房住客,导致1人命危送医。而他纵火后自行前往派出所报案,虽作女装打扮,仍被警方认出,当场遭拘提、解送归案并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

昨日凌晨2时许,新庄民本街1栋6层楼公寓发生火警,起火户为曾男位于4楼的租屋处,警消获报后赶往抢救,并从隔壁套房救出1对吴姓情侣,虽然35岁吴姓男子意识清醒无大碍,但他的女友30岁吴姓女子却命危送医,经医院急救后虽恢复生命迹象,仍意识不清,需留院持续观察、治疗。

火警发生之后,曾男穿着短裙、女装打扮前往派出所报案,称住处失火,但精神恍惚无法完整陈述案发过程,不过值班警员恰巧为当地管区,一眼即认出曾男就是在去年犯下纵火案的男子,且遭地检署开立拘票,因此当场将他拘提。

据了解,去年12月初,曾男也曾以女装打扮,同样在民本街另一处租屋处纵火并破坏水管,警消到场后,在该栋公寓顶楼发现他,且情绪激动来回跑跳,后来在警消劝导下,终于和缓他的情绪,并将他强制送医。该案后来也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但后续地检署开庭时他屡传不到,检察官因此对他开立拘票。

曾男再次落网后,向警方坦承犯行,而犯案原因与去年一样,仅因心情不好便在租屋处以打火机燃烧窗帘,导致引发火警,警方讯后除将他解送归案外,另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