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强力取缔oBike 朱立伦:民众无法接受占用机车格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来自新加坡新创公司oBike,以「共享经济模式提供无桩共享自行车租借服务消费者下载App、预缴900元押金,就可以「骑到哪、停到哪」。不过,由于乱停现象层出不穷,新北交通局认定oBike付费使用属商业行为公告市内17个行政区禁止oBike停放机车格。市长朱立伦11日受访表示,这种占用机车格民众无法接受。

▲oBike(图/记者林世文摄,下同)

oBike属于浮动式自行车共享(Floating Bike Sharing)系统,具备使用手机App借、还车,且具无需定点借、还车的使用特性,可提高民众使用公共自行车弹性。但开放后有众多反弹声浪,乱扣押金、霸占机车格,随意违规停放等问题造成交通困扰。

为解决争议新北市政府交通局已认定oBike付费使用、大量放车都属商业行为,7日起已公告市内11个行政区禁止oBike停放机车格内,并执行拖吊保管措施。交通局先行公告「禁停范围」有三重区、土城区中和区永和区、板桥区、新店区、新庄区、芦洲区、淡水区汐止区及林口区等11区

由于乱停现象有增无减,经新北交通局勘查,机车停车位禁止租赁自行车停放,10日扩增至其他6个行政包含区树林区、五股区、泰山区三峡区、莺歌区、瑞芳区。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队表示,厂商可在20天内领回oBike,领回时每辆车需支付移置费加保管费共108元,若公告3个月后仍没领回将依法拍卖。

朱立伦11日受访表示,对于oBike,只要是分享型或者是低碳型的,基本上欢迎,但是它必须在法律规范的范围之内。目前占用公用的机车停车格,或者是使用公共资源来做为营利,「我想这是民众没有办法接受的」。

朱立伦说,「我们必须要执法,我们希望业者能够守法」,未来业者必须提出来相关的一些措施,如何使用到一些停车的场域,然后不影响到现有机车使用人,或者是其他自行车使用人的权益

被问到若脚踏车不准停的话,会不会管制太多?朱立伦说,新北市在短短三年内已经超过1万辆以上的公共自行车,是全台湾公共自行车最多的,而且前半小时是免费的(ubike),所以非常鼓励,但是它必须在法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