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 公有停车格遭霸占 民众盼改收费

新店安康路三段359巷内停车格长期遭霸占,导致周转率极低,有民众向新北市府建议,根据「使用者付费原则」,希望将停车格改为收费。(新北市交通局/高钧麟新北传真)

新店安康路三段359巷内停车格长期遭霸占,导致周转率极低,有民众向新北市府建议,根据「使用者付费原则」,将停车格改为收费。对此,交通局表示,该地是公私共有的土地,土地权管尚在厘清,2021年曾办理会勘,因具有公用地役关系,日后会再办会勘、厘清,希望可以纳入收费,提高周转率。

由于安康路三段359巷周遭多为旧式公寓,地狭人稠,加上部分社区早期未规画设置停车场,附近车多位少,总是一位难求。民众观察,巷内公有停车格长期遭占用,有人早上出门上班用重型机车占位,晚上下班改停轿车,车格里永远固定车辆交替轮流停,周转率极低。

民众也曾在2021年10月写信到市长信箱反映,希望改为收费停车格,但却收到回复,称该巷土地权属尚未征收私有地,规画收费停车格的先决条件是以土地办理征收完成为原则,因此暂时无法纳入收费管理。

对此,交通局停车营运科科长许芫绮指出,359巷约有80个公有停车格,而土地为公私共有,土地权管尚在厘清。该巷由新店公所委管,具有公用地役关系,日后将再办会勘,针对未收费车格实际位置厘清属性,评估是否纳入收费。

许芫绮表示,路边车格开放公众使用,非报废车辆停放,并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若以固定物占用道路行为则违反规定。已商请里办公处协助宣导勿长期占用,维护民众停车权益。车格纳入收费,落实使用者付费则是最公平的管理措施。

国民党新北市议员黄心华指出,确保公众利益前提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导入「使用者付费」原则,未来此类土地可将停车收入扣除掉道路铺面及标线养护成本后,若仍有盈余,则可依持有比例和私有地主共享,或政府可考虑用容积移转的方式,取得既成道路上的私有土地持分,让产权更加清楚。

民进党议员陈乃瑜认为,停车问题须回归在地需求,实地了解在地住户对于周边停车需求、是否增设停车格,或是改为收费停车格等问题的看法,再交由交通局后续评估,如果周边有公有地,也可以规画增设停车格,都有讨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