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裁罚 行政执行署成功追讨1708万余元
违反新冠肺炎防疫被卫生机关裁罚移送行政执行案件,完成250件、1740万9518元。(张孝义摄)
新冠肺炎违反防疫规定被卫生机关裁罚拒缴移送行政执行案件,到12月9日累计达423件,各行政执行分署成功追讨250件、1708万9518元,案件数达成率59%,金额达成率25.35%。
行政执行署表示,各地卫生主管机关依违反新冠肺炎防疫规定裁罚案件,累计到9日下午共有1146件,其中468件移送各分署执行,不过,其中45件则有未合法送达被退案及当时人提出诉愿或行政救济获准撤案,实际执行案件423件,应执行金额6740万7231元。
各分署成功完成追讨清偿的有250件、1708万9518元,案件达成率虽有59%,但是,移送执行的12件百万元罚锾案,除了士林分署的1件全数清偿,其他屏东2件、宜兰3件被裁罚当事人都是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的外籍人士,都已被驱逐出境,花莲的泰籍女旅客缴不出罚锾,也找不到支援,只好以发给移送机关「暂时凭证」结案,5件仍在执行中,所以达成金额仅占移送总额6740万7231元的2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