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多一度丨事关快递、托育、人脸识别……4月这些新规与你相关
4月起,一批新规将开始施行,涉及快递、托育、人脸识别、征信投诉……这些规定中哪一项与你有关?一文读懂。
【全国】
婴幼儿生活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来了
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自4月1日起施行。《标准》明确,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应设有满足婴幼儿生活游戏的生活用房及适当的辅助用房。婴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3层及以下,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婴幼儿用房明亮,天然采光,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0%。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
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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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自4月1日起实施。《标准》对用户下单和投递方式进行了细分,更好适应寄递用户个性化需求。增加智能化服务要求。包括智能安检系统、智能快件箱、快递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相关要求,推动新技术在行业的应用。
人脸识别测试国家标准将实施
《信息技术生物特征识别人脸识别系统测试方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28)提出,规定了人脸识别系统测试的一般要求,描述了人脸识别系统的功能测试方法、性能测试方法以及活体检测测试方法,适用于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开展人脸识别系统测试,开发和应用人脸识别系统的相关机构参照开展测试活动。
4月起,生鲜食用农产品不能“过度包装”
图/IC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明确主要技术指标包括三方面:一是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销售包装重量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设置了10%—25%包装空隙率上限。二是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三是明确生鲜食用农产品包装成本与销售价格的比率不超过20%,对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草莓、樱桃、杨梅、枇杷、畜禽肉、水产品和蛋加严至不超过15%。
4月起射频治疗仪等须“持证上岗”
2022年3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公告宣布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明确把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纳入三类医疗器械目录管理。自2024年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自4月1日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详情>>>
不应强迫旅游者购物,导游职业迎来新版规范
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GB/T 15971-2023)将于4月1日起实施。新版《导游服务规范》在导游素质要求、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重组与优化,并完善了突发事件和常见问题的处理要求。《规范》要求,导游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安排购物活动,不应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简化征信投诉办理,新规4月15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修订发布《征信投诉办理规程》,自4月15日起施行。《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简化投诉要求,优化办理流程,提升办理规范性。其中,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渠道,简化对投诉人的身份核验要求,新增材料审查、投诉中止、合并办理等流程,并规范了投诉申请、投诉答复、终止告知等相关文书格式。二是统一征信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三是强化制度设计,引导投诉人正确维权。
新版《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4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共十章、79条,自4月18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要提高准入标准。提高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提高具有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控经验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促进其更好发挥专业与风控作用;提高消费金融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要求,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4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保障收购范围。《办法》第四条提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包括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保障性收购电量是指按照国家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比重目标等相关规定,应由电力市场相关成员承担收购义务的电量。市场交易电量是指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的电量,由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等共同承担收购责任。
【地方】
北京将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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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为期一年,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7家工伤协议机构可持社保卡直接结算。本次纳入试点范围参保工伤职工有三类,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详情>>>
62种危化品在北京禁产禁运禁用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控制措施(2024年版)》,并于4月1日起施行。其中,采用“负面清单”的形式,制定禁止目录,共涉及62种危险化学品,均为列入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国际公约或国家严格控制和限制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危险化学品。明确了列入禁止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在本市禁止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
北京市地方标准《安全评价机构服务规范》4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首次提出了安全评价机构人员、设备和软件、资质证书和印章使用、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基本要求,明确了初访、风险分析、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项目归档、报告公开等技术服务内容和要求,提出了投诉申诉和持续改进措施。通过《规范》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和技术服务行为,在为企业减少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也为应急管理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天津网约车管理新规4月起实施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明确了拟在天津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办法明确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
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4月1日起在上海试点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山东
《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减免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在山东省内献血的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按下列标准执行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血站的献血量累计计算,下同)在1000毫升以下的,本人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享受减免5倍献血量的临床用血费用,5年后终身享受减免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
(二)献血量累计达10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享受无限量临床用血费用减免。
(三)受益人临床用血,享受减免累计不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的用血费用。
广州
打击这类违法违规行为,广州市五部门联合制定举报奖励办法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广州市打击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自4月22日起施行。举报下列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奖励:
(一)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中介服务机构,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二)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检测机构,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三)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实验室,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10000元;
(四)举报非法利用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怀孕的妇女居住窝点,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一次查获3人及以上、不满10人的,每宗奖励500元,一次查获10人以上的,每宗奖励1000元;
(五)举报非法经营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六)举报非医疗机构实施采血、促排卵、B超检查等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诊疗活动,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2000元;
(七)举报非法开展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采供精(卵)等活动的个人,经卫生健康等部门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0元;
(八)举报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办理入院生产或者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宗奖励500元。
举报同时涉及两种及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最高奖励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奖励。
资料来源:各大机关单位政府网站、央视新闻、新京报、津云
编辑 艾峥 常江 校对 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