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仪对象与情敌仅穿内裤共处 醋男西瓜刀狂砍「削掉他头皮」
朱姓男子持西瓜刀猛砍情敌3刀,依杀人未遂罪嫌判5年10个月。(邱立雅摄)
朱姓烧烤店老板自认与小美(化名)正在交往中,某日路过槟榔摊看到小美的车子,得知小美在楼上与陈男共处一室,拿着西瓜刀冲上楼踹开门,眼见应门的陈男与小美竟都只穿内裤,气得拿刀猛砍陈男3刀,还把陈男砍到头皮掀起、满地是血,新竹地院法官依朱男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5年10月。
朱男自认与小美是男女朋友关系,去年12月1日路过竹北某家槟榔摊时,看到小美平日开的车停放在槟榔摊前,在询问槟榔摊店员后,得知小美竟与陈男在3楼共处一室,随即打电话撂朋友一起来准备开干。
朱男踹开房门后,只见只穿着内裤的陈男来应门,趁对方反应不及时,拿西瓜刀大力狂砍陈男头部,导致陈男头部出现10公分撕裂伤,头皮几乎掀起。眼见陈男开始喷血,朱男仍持续又加码砍了两刀,更呼唤两名朋友一起上,用铝棒狂揍陈男。
陈男遭砍与殴打后,头部及整身全是血,小美见事态已失控,将朱男推出门外,并叫陈男赶快报警及叫救护车,但朱男仍持续挡在门口,并与小美继续吵架,无任何积极救护动作,直至救护人员及警察一同来到现场,仍未离去。
朱男被逮后,辩称自己没有杀人的犯意,只是当下见到小美跟陈男都没穿衣服共处一室很生气,只是想要砍对方手臂给他教训,「想说拿西瓜刀砍应该不会怎么样」,陈男之所以头部会受伤是因为试图抢西瓜刀,才会砍到,「而且我看他也没怎么样。」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朱男面对感情纠葛,未能理性应对,竟持以西瓜刀,在陈男住处砍人,当下造成陈男大量出血、恐有性命垂危之虞,复留在现场,不顾告诉人生命身体状况,仅为继续就感情问题争执,同时也因此客观上对医护人员救治、通行造成妨碍,考量朱男犯后矢口否认、不断推诿卸责之态度,难认有何悔意,甚至还要朋友帮忙扛罪,更见其面对司法追诉心存侥幸、有意嫁祸于人之恶劣心态,依犯杀人未遂罪,处有期徒刑5年10月。